董事會簡介

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董事九至十三人,其中獨立董事不得少於三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一,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連選得連任。
董事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互選一人為董事 長,並視業務需要互選一人為副董事長。
董事長對內為股東會、董事會主席;對外代表公司。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副董事長代理之,副董事長亦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指定董事一人代理之。

董事會之職權如下:
一、業務方針之決定。
二、各項章則之審核。
三、預算決算之審定。
四、盈餘分配之擬定。
五、資本增減之擬定。
六、指導業務之推展。
七、重要經理人員之任免。
八、公司重要財產及不動產購買與處分之核定。
九、其他依據法令規章及股東會賦與之職權。

 

董事會成員資訊

職稱姓名主要學/經歷備註
董事長大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宏年
學歷:中原大學物理學系
經歷:
大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台灣商井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大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君玲
學歷:東吳大學經濟系
經歷:
萬通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二等專員兼債券科科長
萬通票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交易部三等專員兼投資科副科長
董事貿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光達
學歷:美國馬里蘭大學交通管理碩士
經歷:
中國航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副總經理
偉聯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航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
114.08.08法人貿新投資改派
董事信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雅英
學歷:東吳大學會計系
經歷:
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企劃部副總經理、稽核室協理
銘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豐采流通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安躍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監察人
萬通票券金融公司副理
114.08.08法人信緯投資改派就任
董事本源鐵路承攬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宏穎
學歷:醒吾商專國貿系
經歷:
本源鐵路承攬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大盛海運承攬運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中友船舶貨物裝卸承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中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銘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董事本源鐵路承攬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文博
學歷: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
經歷:
前陽明海運(股)公司總經理暨總營運長
中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安躍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臺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董事大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清泉
學歷:國立交通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
經歷:
前台源南向控股公司董事
前高明貨櫃碼頭公司(高雄)董事
前陽凱公司(中國)董事、總經理
前陽明海運總公司資深副總經理,策略長
董事大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子傑
學歷:臺灣大學農業化學研究所
經歷:
英豐船務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商船三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本源鐵路承攬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銘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中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臺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安躍系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獨立董事王子鏘學歷:臺灣大學商學研究所
經歷:
崇實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松田崗休閒育樂(股)公司監察人
台灣第一生化科技(股)公司監察人
勤業會計師事務所聯合執業會計師
眾智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
劍湖山世界(股)公司董事
國際票券金融(股)公司監察人
耐斯廣場(股)公司監察人
獨立董事謝志堅學歷:淡水工商企業管理科
經歷:
國立海洋大學航運管理學系兼任教授
中菲行國際物流顧問
中聯航運公司顧問
前陽明海運(股)公司董事長
前長榮國際(股)公司董事長
前長榮海運(股)公司董事長
前台航會董事長
前全國船聯會理事長
獨立董事李岳霖學歷:北京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博士
經歷:
財團法人民間公民與法治教育基金會董事兼執行長
社團法人中華移民品質保障協會名譽理事長、理事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律師研習所諮詢顧問、執行長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國大陸事務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秘書長
台北律師公會常務理事、秘書長
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私立淡江大學講師

董事會運作情形

第20屆董事會114年5月29日至117年5月28日,截至114年12月24日止,已開會5次
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B)
委託出席次數 應出席次數
(A)
實際出席(%)
(B/A)
備註
董事長 大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宏年
5 0 5 100% 114年5月29日連任
董事 大同通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君玲
5 0 5 100% 114年5月29日連任
董事 貿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徐光達
5 0 5 100% 114年8月8日連任
董事 信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雅英
5 0 5 100% 114年8月8日新任
董事 本源鐵路承攬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宏穎
5 0 5 100% 114年5月29日連任
董事 本源鐵路承攬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文博
5 0 5 100% 114年5月29日連任
董事 大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清泉
5 0 5 100% 114年5月29日連任
董事 大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林子傑
5 0 5 100% 114年5月29日連任
獨立董事 王子鏘 5 0 5 100% 114年5月29日連任
獨立董事 謝志堅 5 0 5 100% 114年5月29日連任
獨立董事 李岳霖 4 1 5 80% 114年5月29日新任

 

董事會重要決議

第二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4年12月24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114年經理人年終獎金分派案
二、通過發放經理人激勵獎金
三、通過發放經理人職務及專案津貼案
四、通過高雄分公司副總經理任免案
五、通過高雄分公司經理人任免案
六、通過轉投資子公司董事及經理人指派案
七、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八、通過本公司明(115)年度營運計畫
九、通過本公司明(115)年度稽核計畫
十、通過董事會授權成員簽核稽核報告案
十一、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二十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4年11月12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二、通過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三、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暨「內部稽核實施細則」條文增訂案
四、通過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購買新北市汐止區保長段839地號等8筆國有土地
五~十、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二十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4年8月7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4 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二、通過本公司113 年度永續報告書
三、通過發放經理人獎勵金
四、通過本公司人事晉升案
五、通過本公司總經理任免案

第二十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4年7月15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委任案
二、通過本公司「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委員委任案

第二十屆董事會第一次臨時會議

本公司民國114年5月29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通過推選本公司第二十屆董事長案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4年5月8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4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二~十、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4年4月24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租賃台北市南京東路八樓之一房屋提前終止案
二、通過指派轉投資公司董事及監察人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4年2月26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114年度經理人調薪案。
二、通過本公司113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三、通過本公司113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四、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盈餘分派案。
五、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案。
六、通過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七、通過本公司「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通過訂定本公司基層員工範圍案。
九、通過本公司「組織規程」修正案。
十、通過第二十屆董事(含獨立董事)選舉案。
十一、通過董事會提名之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案。
十二、通過召開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
十三~十四、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3年12月26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113年經理人年終獎金分派案。
二、通過發放經理人春節獎勵金。
三、通過本公司明(114)年度營運計畫。
四、通過本公司明(114)年度稽核計畫。
五~六、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3年12月4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通過擬購置貳台橋式起重機。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3年11月13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二、通過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三、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修正案。
四、通過本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訂定案。
五、通過本公司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成員異動案。
六、通過本公司發言人異動案。
七、通過本公司代理發言人異動案。
八、通過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異動案。
九~十二、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二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3年8月8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二、通過增購貳台門型軌道式貨櫃起重機。
三、通過本公司高雄分公司經理人異動案。
四、通過本公司人事晉升案。
五、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3年5月13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3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二、通過增購壹台橋式起重機。
三、通過本公司「組織系統圖」修正案。
四~十二、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3年2月26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二、通過本公司112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三、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四、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案。
五、通過本公司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六、通過召開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
七、通過113年度經理人激勵獎金發放案。
八、通過113年度經理人調薪案。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九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2年12月28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112年經理人年終獎金分派案
二、本公司明(113)年度營運計畫
三、本公司明(113)年度稽核計畫
四、本公司「組織規程」修正案
五、本公司「各項事務核決權限表」修正案
六、本公司「關係企業相互間財務業務相關作業規範」修正案
七~十一、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2年11月10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第三季合併財務報告
二、通過本公司112年第三季變相資金融通之評估情形
三、通過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四、通過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修正案
五、通過本公司「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組織規程」修正案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2年8月9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第二季合併財務報告
二、通過本公司112年第二季變相資金融通之評估情形
三、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2年5月10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變更112年度簽證會計師案
二、通過本公司112年度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三、通過本公司112年第一季變相資金融通之評估情形
四、通過簽證會計師向本公司及子公司提供非認證服務預先核准案
五、通過增購壹台橋式起重機
六、通過本公司「組織規程」暨「組織系統圖」修正案
七、本公司副總經理任命案
八、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調薪案
九、本公司經理人晉升調薪案
十~十八、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2年2月22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本公司111年第四季變相資金融通之評估情形
二、通過本公司111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三、通過本公司111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
四、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盈餘分派案
五、通過本公司111年度現金股利分派案
六、通過本公司111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七、通過召開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
八、通過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守則」修正案
九、通過本公司「公司治理委員會組織規程」及「組織系統圖」修正案
十、通過本公司發言人異動案
十一、通過本公司人事晉升案
十二、通過本公司人事任命案
十三、通過與金融機構洽定(續約)各項銀行授信額度

第十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

本公司民國112年1月11日董事會重大決議如下:
一、通過111年經理人年終獎金分派案
二、通過發放經理人春節獎勵金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19條,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以擬定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現任董事會由11位董事(8位非獨立董事及3位獨立董事)組成,成員具備財務、業務及管理等領域之豐富經驗與專業。本公司女性董事占比為9%,獨立董事占比為27%,獨立董事任期年資在0-7年,4位董事年齡在70歲以上,2位在60~69歲,5位在60歲以下。本公司注重董事會成員組成之性別平等,女性董事比率目標為20%以上。全體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落實情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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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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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績效評估

依據本公司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評估及每三年得由符合規定之外部評估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一次。

本公司董事會評估之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委員會之績效評估。
評估之方式,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五大面向: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四、董事的選任及持續進修。
五、內部控制。

本公司董事成員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二、董事職責認知。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六、內部控制。

本公司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之衡量項目含括下列六大面向: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內部控制。

前二項績效評估之指標,應依據本公司之運作及需求訂定符合且適於公司執行績效評估之內容。
本公司以管理部為董事會績效評估之執行單位,應於每年年度結束前,確立當年度受評估之單位、範圍及評估之方式進行;評估結果分為「優良」、「良好」及「待加強」,並應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召開之董事會報告。

114年度董事會績效執行情形

一、評估期間:112年1月1日~114年12月31日

二、評估單位:
(一)外部績效評估:臺灣董事會績效協進會 (王泰昌教授、李坤璋教授、陳達新教授),該協會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均無業務往來且具獨立性。
(二)內部績效評估:本公司績效評估執行單位。

三、評估範圍及方式
(一)整體董事會:由外部績效評估執行單位收集112~114年度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
(二)個別董事:由各董事填寫「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三)功能性委員會: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之成員填寫「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四、評估結果

本公司114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各項評估指標均達到標準,各項評估指標之平均得分與平均總分差異 ±3分內,評估結果為「優良」。顯示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董事及委員會成員對於各項評核指標運作多為非常認同,符合公司治理要求,能有效強化董事會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評估結果將提報115年3月4日董事會。

(一)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


公司董事會之治理及運作已能符合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公司治理實務及董事會績效評估所提出的相關規範。董事會治理的具體優點包括:
1. 公司董事會結構具多元性:董事會成員專業背景領域多元,藉由多元視角參與決策,有助公司長期經營與永續發展。
2. 董事成員積極履行職責:董事用心參與會議運作,於議案決策過程中透過實質討論與充分專業交流,發揮監督與指導職能。
3. 董事會展現自律:除年度內部績效自評外,並落實每三年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執行評估。本次為第二度外部評核,展現董事會自我精進、提升治理效能之決心。
4. 重視永續發展且績效優良:公司設置「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功能性委員會專責推動 ESG 策略,且ESG績效連續榮獲外界機構獎項肯定,顯現公司推動永續發展已轉化為具體成效。
5. 展現轉型企圖:董事會近期在人事佈局與新事業發展上展現突破現狀的企圖心,顯示治理階層已意識到產業變遷的影響,並開始著手佈局。

而在董事會治理方面,公司可朝下列更佳實務精進:
1. 公司推動ESG成效良好建議公司將永續發展政策執行情形與成果納入股東會報告事項,展現公司履行永續經營之決心 。
2. 公司已建立人才培育訓練計畫並落實運作建議公司進一步將重要管理階層接班計畫之執行情形定期彙整並呈報董事會,以確保人才梯隊之穩健傳承。
3. 審計委員會與內、外部稽核互動順暢,溝通情形亦揭露於公司官方網站,建議審計委員會建立分別與內部稽核主管 、會計師之單獨溝通機制,每年2次以上並作成紀錄,以深化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一)董事會內部績效評估:

1. 董事成員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99.2分(滿分100分)
2. 審計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100分(滿分100分)
3. 薪酬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94.4分(滿分100分)
4. 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100分(滿分100分)

113年度董事會績效執行情形

一、評估期間:113年1月1日~113年12月31日

二、評估範圍及方式

(一)整體董事會:由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單位,收集113年度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填寫「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二)個別董事:由各董事填寫「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三)功能性委員會: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之成員填寫「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三、評估結果

本公司113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各項評估指標均達到標準,各項評估指標之平均得分與平均總分差異 ±3分內,評估結果為「優良」。顯示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董事及委員會成員對於各項評核指標運作多為非常認同,符合公司治理要求,能有效強化董事會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評估結果將提報114年2月26日董事會。

(一)董事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97.2分(滿分100分)
(二)董事成員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98.1分(滿分100分)
(三)審計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100分(滿分100分)
(四)薪酬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100分(滿分100分)
(五)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100分(滿分100分)

112年度董事會績效執行情形

一、評估期間:112年1月1日~112年12月31日

二、評估範圍及方式

(一)整體董事會:由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單位,收集112年度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填寫「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二)個別董事:由各董事填寫「董事成員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三)功能性委員會:由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之成員填寫「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三、評估結果

本公司112年度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各項評估指標均達到標準,各項評估指標之平均得分與平均總分差異 ±3分內,評估結果為「優良」。顯示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董事及委員會成員對於各項評核指標運作多為非常認同,符合公司治理要求,能有效強化董事會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評估結果已提報113年2月26日董事會。


(一)董事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96.9分(滿分100分)
(二)董事成員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97.9分(滿分100分)
(三)審計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100分(滿分100分)
(四)薪酬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100分(滿分100分)
(五)公司治理暨永續發展委員會績效自評整體平均分數為100分(滿分100分)

111年度董事會績效執行情形

一、評估期間:11111~1111231

二、評估單位:

(一)外部績效評估: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 (理事長郭宗霖),該協會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均無業務往來且具獨立性。
(二)內部績效評估:本公司績效評估執行單位。


三、評估範圍及方式
()整體董事會:由外部績效評估執行單位,收集111年度董事會活動相關資訊,填寫「董事會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個別董事:由外部績效評估執行單位發放問卷於董事填寫「董事績效評估自評問卷」。
()功能性委員會:由本公司績效評估執行單位發放問卷予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公司治理委員會之成員填寫。

本次外部績效評估執行,由協會書面審閱本公司提供評估所需檢視之相關文件,並於112111日委派3位評估專家至本公司進行實地訪評,訪談本公司董事長、功能性委員會召集人、公司治理主管及稽核主管。

四、評估結果:
()外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運作效能良好,議事單位在會議資料準備上相當充分,且董事在審視會議資料過程中,若對議案內容有疑問時,公司會立即補充說明。董事會議案若與董事自身有利害關係時,董事皆依法執行迴避。董事與經營團隊皆建立良好之溝通管道,使能及時獲取所需之資訊。評估結果已提報112222日董事會。

建議事項:
(1)
建立引領新任董事制度
(2)獨立董事席次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以上
(3)建立「智慧財產權」及「營業秘密」管理程序
(4)設置專任公司治理主管
(5)依審計品質指標(AQI)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
(6)財務報告發布前之封閉期間董事不得進行股票交易規定
 
()內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111年度各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各項評估指標均達到標準,各項評估指標之平均得分與平均總分差異 ±2分內,評估結果為「優良」。顯示各功能性委員會整體運作良好,委員會成員對於各項評核指標運作多為非常認同,符合公司治理要求,能有效強化董事會職能與維護股東權益。評估結果已提報112222日董事會。  

董事會成員及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劃

一、董事會成員之接班計畫及運作

        本公司董事之選任係依據「公司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每屆任期三年,除參酌每年董事會成員之績效評估結果作為遴選或提名董事之參考依據外,並依據本公司訂定之「公司治理守則」第19條規定董事會成員之組成應注重性別平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以達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營運判斷能力、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經營管理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決策能力。

        本公司為強化董事會職能,對於董事會成員安排進修課程之規劃,選擇涵蓋公司治理主題相關之財務、風險管理、業務、商務、法務、會計、企業社會責任、內部控制制度、財務報告責任等課程,且每人每年至少接受 6 小時以上之課程進修,以輔助董事獲取新知與時俱進並熟悉自身在董事會的角色、功能、責任及義務,有效落實公司治理制度。


二、重要管理階層之接班計畫及運作

       本公司協理級(含)以上員工為重要管理階層,負責組織內相關經營管理業務,各管理層級皆設有職務代理人,並建立重要職務代理人名冊。重要管理階層除應具備必要之專業技能及經歷背景外,本公司每年執行員工績效考核,透過平日觀察及績效評估,了解應強化之處、個人發展需求及公司期望,以考核結果作為日後接班規劃之參考。

       本公司為培育重要管理階層及其職務代理人,每年度依需求擬定內部及外部培訓課程,培訓內容除專業能力的訓練外,並培養判斷力、管理能力及解決問題能力,以提升管理階層之決策品質,為公司長遠發展所需之高素質人力準備。






 

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情形

1.本公司定期(一年一次)參照會計師法第47條規範之獨立性及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十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內容制定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項目(註1),並向簽證會計師取得金管會發布「會計師事務所編製審計品質指標(AQIs)指引」之五大構面十三項指標(註2)逐一評估審計品質、專業性、品質控管、獨立性、監督及創新能力資訊,提交審計委員會審議,由審計委員會將審議結果送交董事會,且簽證會計師亦已就受託查核作業出具超然獨立聲明書。

2.於114年12月24日第二十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決議通過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案;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阮呂曼玉會計師及林雅慧會計師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受僱人、股東,確認其非利害關係人,符合主管機關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

註1: 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二十九條規定,擬訂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之評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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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2: 簽證會計師審計品質指標(AQIs)適任性之評估五大構面十三項指標進行評估,評估項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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