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福利措施

employee benefits

員工福利措施
 
  1. 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每三個月開會一次,檢討員工福利事宜,定期辦理自強旅遊活動、節慶禮券發放及傷病慰問等。
  2. 三節代金發放。
  3. 員工婚喪喜慶給付。
  4. 辦理勞工安全衛生事宜,維護職工身心健康。
  5. 每年視業績狀況發放員工年終獎金。
  6. 每位員工除享有勞保、全民健康保險外,自八十一年起並與人壽保險公司簽訂「團體定期壽險」、「團體意外傷害保險」及「住院醫療團體保險」契約,使每位員工多一層生活保障。
  7. 公司章程規定每年依年度獲利(減除保留彌補累積虧損數額者)提撥百分之五為員工酬勞。
  8. 不定期舉辦家庭日活動;如五十週年慶以維護濱海地區海灘的清潔,以善盡企業環保的社會責任,舉辦家庭日淨灘活動來慶祝中櫃五十歲生日。

員工進修訓練計劃

  本公司為增進經營效率,建立正確觀念以提高人力素質及增強同仁知識與技能,每年訂有教育訓練計劃以達成經營目標與永續經營之根基。

  本公司教育訓練體系:

   ▶內部訓練課程:堆積機駕駛員專業課程、新進人員一般共同課程、船邊作業組員專業課程等。
   ▶外部訓練課程:內部稽核員訓練、自由貿易港區自主專責人員講習、起重機在職教育訓練及依法令規定之在職進修等。


退休制度及實施情形

本公司為獎勵職工專業服務,安定退休後生活,訂定本公司之職工退休辦法,於辦法實施同時成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負責職工退休辦法之推行與監督,並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存儲於臺灣銀行信託部中國貨櫃運輸股份有限公司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專戶。
1.員工退休條件:
   (1)工作十五年以上,年滿五十五歲者。
   (2)工作二十五年以上者。
   (3)工作十年以上滿六十歲者。
   (4)年滿六十五歲者。
   (5)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
 
2.員工退休程序:職工退休時,應填具退休申辦單送至人事室申請,人事室將依其資料按程序辦理申請退休金。
 
3.員工退休制度實施情形:
 
自民國87年元月起,每月按薪資總額8%之提撥率提撥退休金,同年5月起提高退休金提撥比率至15%,截至105年11月止因大部份員工已結清勞基法舊制年資之退休金,故至106年3月起調整退休金提撥比率至2%。

截至民國113年2月28日存儲於臺灣銀行信託部之退休金餘額為新台幣49,380,299元。

配合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制度施行,截至113年2月28日止,約佔員工比率97.46%,並每月按薪資總額6%提撥退休金,存儲於政府指定之勞工保險局帳戶。


員工權益維護措施

  本公司於基隆、台中及高雄貨櫃集散站均成立產業工會,成員對該會務及工作規則之權利義務均充分瞭解,一切皆以保障勞工權益、增進勞工知識、技術、能力及改善勞工生活,促進勞資和諧為宗旨。

勞資糾紛情形: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