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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退新制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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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如何選擇新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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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勞退新制Q&A
1000 勞工退休金制度之調查與選擇
1100 勞工退休金改制緣由
1110 為什麼要改勞工退休金制度
Q:勞工退休金制度為什麼要改?
A:勞基法規定的舊制退休金,必須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工作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工作25年以上或年滿60歲者,始可請領退休金,其請領條件嚴苛,大部分勞工在年老離開就業市場時,是沒有辦法領到公司發給的退休金。而新制規定的退休金是可攜帶式的,未來退休金跟著人走,就算換工作也不怕年資重新起算而沒有辦法領到退休金。為了確保勞工退休時都可以領得到退休金,所以推動勞工退休金制度的改制。
1130 新制的重點
Q:勞工退休金新制的重點有哪些?
A:新制的重點包括:
1.以個人退休金專戶為主,年金保險制為輔。
2.雇主負擔的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6%。
3.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部分享有稅賦優惠。
4.勞工在開始領取月退休金時,應投保延壽年金保險,以保障存活年限超過平均餘命後的所得來源。
5.勞工退休金運用有最低的保證收益。
6.200人以上事業單位可選擇投保年金保險。
7.舊制年資採保留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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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與勞保觀念之釐清
1210 勞工退休金是否會影響勞保權益
Q:勞工退休金條例是否會改變勞工在勞保老年給付的權益?
A:不會的;「退休金」與「老年給付」係屬不同的制度,勞保老年給付是勞工在工作期間〈不限同一雇主〉參加勞保,當年齡、保險年資達到符合請領老年給付的規定,在離職退休時向勞保局申請的給付。至於勞工退休金則是依現行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於受僱於同一雇主達到一定工作年資或年齡時,雇主應發給之勞工退休金,二者全然不同。94年7月1日實施之勞工退休金條例,係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之改制,與勞保完全無關,勞保可以請領的老年給付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1220 勞保老年給付是否為勞工退休金新制
Q: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是否也比照勞退新制辦理?
A:勞工保險老年給付與勞退新制係不同之制度,應依各法源辦理。目前勞工保險老年給付仍為一次請領並無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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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退休金制度之選擇
1310 如何選擇新舊制
1311 新舊制如何選擇
Q:勞工退休金條例實施後,選新制好,還是舊制好?
A:每個勞工狀況不同,無法一概而論,勞工必須審酌個人情況再做適當之選擇,以下提供新舊制的選擇建議,供勞工朋友參考:
一、建議可選擇新制者:
1.受僱於中小企業。
2.經常轉換工作者。
3.工作年資較淺者。
4.希望定期領取退休金者。
5.契約工、短期工、工讀生等臨時工作人員。
6.國營、大型企業勞工於同一單位工作年資已滿30年者〈已達勞基法可領退休金基數上限為45個月〉。
二、建議可選擇舊制者:
1.國營、大型企業勞工於同一單位工作年資尚未滿30年者。
2.即將符合勞基法自請退休要件,且公司營運穩定〈例如以往經驗中,公司退休同事都有領到勞基法退休金〉。
3.有把握領到退休金者。
4.不太可能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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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意願徵詢
1321 意願徵詢的目的
Q:為什麼要做意願徵詢?
A:為了便利新舊制的銜接,並確認勞工選擇退休金制度的意願,以及避免勞資爭議,所以規定雇主要在新制實施前以書面詢問勞工對新舊制的選擇,據以向勞保局申報提繳。
1322 意願徵詢的方式及期限
Q:雇主應於何時徵詢勞工的意願,又該如何徵詢?
A:雇主應在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後到94年6月30日的期間內,就勞工退休金新制及勞基法退休金舊制的規定,以「書面」徵詢勞工的選擇。
1323 意願徵詢表的格式及填寫方式
Q:意願徵詢表的格式內容為何?如何填寫?填寫完後雇主需要寄回勞保局嗎?
A:為方便各事業單位辦理新、舊制選擇作業,勞保局製定意願徵詢表格式提供使用。在徵詢表上,勞工除需填寫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料外,並由勞工依意願勾選「勞工退休金條例」勞工退休金新制(簡稱勞退新制)、「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舊制(簡稱勞基法舊制),若勞工一時無法決定者,應勾選「暫不選擇」,並親自簽名(不得以蓋章代替)並書明填寫日期後送請雇主加蓋收訖章;1份自行留存,1份由雇主保存。雇主並不需要將意願徵詢表寄回勞保局。
1324 「暫不選擇」的意思
Q:意願徵詢表上的「暫不選擇」,是什麼意思?
A:原適用舊制的勞工,在94年7月1日新制實施前,若仍無法決定參加勞退新制或舊制,而勾選「暫不選擇」,或未作出選擇者,則仍繼續適用舊制之勞工退休制度。
1325 勞工填寫意願徵詢表應注意事項
Q:勞工填寫意願徵詢表時應注意那些事項
A:1.「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意願徵詢表」須親自簽名不得以蓋章代替。
2.自存的「意願徵詢表」是否已由雇主加蓋收訖章。
3.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應依戶籍記載資料以正楷填寫。
4.選擇新制後不得再改選舊制;選擇舊制後5年內仍可改選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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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 勞工聲明
1331 新制聲明書的用途
Q:什麼情況下,勞工可以填寫新制聲明書?
A:新制聲明書只是勞工選擇新制一個補充性的申報管道,勞工仍應依規定以書面向雇主表達選擇新制的意願,惟為考量可能有雇主完全不徵詢勞工的意見,或者雇主未依勞工選擇之意願申報,以及雇主強迫勞工選擇舊制的情況下,為減少勞工疑慮及增加勞工表達選擇的管道,勞工可以填寫新制聲明書直接向勞保局聲明意願。
1332 新制聲明書的效力
Q:新制聲明書的效力為何?
A:雇主申報如果與勞工聲明不同,以勞工聲明為準。
1333 新制聲明書的格式及填寫方式
Q:新制聲明書有一定的格式嗎?如何填寫?
A:有。聲明書必須依欄位填寫姓名、身分證統一號碼及出生年月日,再於表上黏貼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親自簽名(不可僅蓋章)並填註日期後,以郵政掛號寄送或親自送交勞保局及各地辦事處。
1334 新制聲明書索取方式
Q:聲明書要如何索取?
A:聲明書預定在94年3月間放置於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及各縣(市)政府勞工科(局),供有需要的勞工索取使用。
1335 聲明書寄回期限
Q:聲明書何時一定要寄回勞保局?
A:為維護勞工權益及避免日後爭議,新制聲明書最遲在94年6月30日以郵政掛號寄送勞保局或親自送交勞保局或各地辦事處簽收;掛號郵寄者請將收執聯妥為保存備查。前要寄送勞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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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0 改選新制
1341 改選新制之期限
Q:選擇舊制後一段時間想要變更選擇,可以嗎?
A:新制實施後,原本適用舊制的勞工,可在5年內(99年6月30日之前)選擇適用新制。但是改選新制之後,就不可以再變更選擇勞基法(舊制)的退休金規定。
1342 改選新制需否補提繳6%退休金
Q:新制實施後勞工選擇適用舊制,如勞工在96年1月1日改選新制,雇主需否補提繳94年7月1日至95年12月31日期間6%的新制退休金?
A:不需要。勞工改選新制後,雇主應自勞工選擇新制之日起為其提繳新制之退休金,雇主並不需要補提繳原選擇適用舊制期間之新制退休金。
1343 新制實施後新進員工適用之制度
Q:新制實施後,新到職的勞工一定只能適用新制嗎?
A:94年7月1日新制實施後,轉換工作的勞工或是剛進入職場的社會新鮮人,一律適用新制,不能做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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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勞基法舊制之銜接
2100 舊制年資處理
2110 年資保留
2111 保留年資的目的
Q:勞工任職於同一事業單位,選擇參加新制後舊制年資如何處理?
A:為使新舊退休金制度能順利銜接,確保勞工舊制年資不會歸零,故訂有年資保留之規定。勞工如果選擇新制,舊制年資應予保留,當勞工在同一家公司退休或遭資遣時,雇主就應該以勞基法規定之勞工退休或資遣時的平均工資,給與保留年資的退休金或資遣費。
2112 新制實施後轉換工作舊制年資處理問題
Q:勞工選擇新制之後,勞工轉換工作,原保留的舊制年資可以請雇主結清嗎?
A:保留的舊制工作年資必須是當勞工符合勞動基準法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終止勞動契約規定時,才有請求權。勞工如果是自行轉換工作,雇主即無勞基法規定之給與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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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0 年資結清
2121 結清舊制年資的要件
Q:保留的舊制年資可否結清?
A:94年7月1日新制實施後,勞工選擇適用新制,則其舊制工作年資應予保留,保留之工作年資,只要勞雇雙方自行協商同意,且以不低於勞動基準法規定的給與標準結清者,就可以從其雙方約定辦理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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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舊制年資結清轉入個人專戶
2211 舊制年資結清移入新制
Q:勞雇雙方約定結清舊制年資的結算金,可以併入新制個人專戶內嗎?
A:勞工可以將舊制結算金移入個人退休金專戶或年金保險單內,但移入後就不得中途領回,必須等到年滿60歲符合請領退休條件時才可以領回。
2212 結算金轉入個人專戶年資如何併計
Q:結算金移入新制個人專戶內,年資是否可以併計?
A:如果將結算金全額移入個人專戶內,舊制的工作年資就可以併進新制中計算。但如果將結清後一部分的錢自用,只放一部分的錢進入新制的個人專戶,舊制年資就不予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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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 新制資遣費
2310 新制資遣費發給標準
Q:選擇新制後勞工遭到資遣,領得到資遣費嗎?
A:可以的;選擇適用退休金新制的勞工遭到資遣時,資遣費是由雇主按勞工適用新制後的工作年資,每滿1年發給2分之1個月的平均工資,未滿1年,以比例發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工資為限。
2320 新制資遣費是否縮水
Q:新制實施後,資遣費的發給,比起舊制是不是縮水了?
A:沒有縮水;以前領到資遣費的人就不可能領到退休金,領得到退休金的人,就不能領資遣費。新制實施後,勞工遭到資遣,除了可以拿到資遣費,雇主平常提繳的退休金還是歸勞工,勞工於年滿60歲時即可依規定請領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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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3100 個人專戶意涵
3111 何謂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Q:何謂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A:所謂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係指每一個別勞工於勞保局將有一個記載其個人退休金之個人專戶(以每一勞工之姓名、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為帳號),其每段工作期間之雇主所為其提繳之退休金及累積收益,都會計入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
3112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內容
Q: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的內容?
A: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主要係儲存雇主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按月為勞工提繳與勞工自願提繳的退休金本金及累積收益。專戶內將提供最近一年提繳退休金之時段、摘要說明、提繳單位名稱、分配入個人專戶之金額(含本金及收益)及累計金額等明細資料,逾一年之資料則只提供每一年度之合計數,逾七年之資料只顯示一合計數。另外也提供累計提繳年資、雇主提繳累計、勞工提繳累計、雇主提繳收益累計及勞工提繳收益累計等合計數之資料。
3113 如何申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Q:如何申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勞工是否需要親自來局辦理?
A:勞保局會依據雇主申報之提繳資料,依勞工之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出生年月日等基本資料設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並將雇主按月提繳及個人自願提繳的退休金及累積收益分配到每位勞工的個人專戶。所以,勞工不需要親自來局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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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0 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查詢方式
3211 勞工個人專戶提繳資料如何查詢
Q:勞退新制實施後,雇主依規定提繳退休金至勞保局個人專戶,如何瞭解退休金累積情形?
A: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勞保局會提供多種查詢管道讓勞工可以隨時查詢其個人專戶內退休金之累積情形;例如:勞工可以透過自然人憑證向本局查詢、或親自到本局聯合服務中心或各地辦事處查詢列印資料、電話語音查詢、或經由網路進入本局之全球資訊網查詢。屆時,勞工可依個人方便性自行選擇查詢方式。
3212 可否透過網路查詢
Q:勞工可否透過網路查詢其個人專戶內之退休金繳納情形?
A:勞工將來得以透過『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其個人退休金專戶內之退休金繳納情形,但不能查詢其他人的資料。即由勞工向戶政單位申請自然人憑證,經戶政單位發給IC卡,勞工可以預設的PIN碼進入本局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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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勞工退休金工資提繳及工作年資計算
4100 勞工退休金提繳工資
4110 提繳工資
4111 何謂工資
Q:工資的定義為何?
A: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規定工資為準,即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4112 那些獎金、津貼屬工資範疇
Q:那些獎金、津貼可納入提繳工資申報?
A:加班費、房屋津貼、特別休假工資、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食津貼、績效獎金…凡屬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應列入工資範疇。
4113 年終或三節獎金是否屬工資範疇
Q:年終或三節獎金,是否須列入各月薪資提繳退休金?
A:年終?金及三節獎金非屬經常性給與,不列入月提繳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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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0 勞工個人自願提繳
4121 是否強制勞工相對自願提繳
Q:新制之退休金制度是否強制勞工相對自願提繳退休金?
A:鼓勵勞工為自身退休生活預作準備,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6%範圍,相對另行提繳退休金,並享有稅賦優惠,其屬自願性質,並無強制性。
4122 自提有何好處
Q:勞工自願提繳有何好處?
A:1.可以節稅。2.可增加退休時個人退休帳戶之餘額,提高老年生活水準。
4123 可否選舊制但自願提繳退休金
Q:勞工如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退休金規定時,可否依勞工退休金條例另行自願提繳退休金?
A:勞退新制係現行勞基法退休制度(舊制)之改制,勞退條例中已明定賦與勞工選擇新舊退休金制度之權利,勞工一旦選擇適用舊制後,關於退休金之一切權利義務自應依舊制辦理。至於勞工得依勞退條例另行每月自願提繳退休金,係勞退新制之規定,選擇適用舊制者自無適用。
4124 可否選年金保險但自願提繳
Q:勞工選擇年金保險後,能否自願提繳退休金?
A:勞工如選擇參加年金保險,即不能再自願提繳退休金至個人專戶,至另行自願提繳年金保險費並無不可。
4125 換單位可否變更自提
Q:勞工於原單位有自願提撥繳退休金,轉換新單位後可否不辦自提?
A:可以。
4126 勞工自提部分可以隨時停止嗎
Q: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部分,可以隨時停止嗎?
A:勞工個人如不願繼續提繳時,雇主應辦理其自願提繳部分停止提繳手續;又未申報停繳而逾期未繳納退休金者,自願提繳部分視同停止提繳。
4127 勞工自提部分如何辦理停繳
Q: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如不願提繳時,應如何辦理?
A:勞工如不願繼續提繳時,應通知雇主,並由雇主填具停止提繳申報表送勞保局,辦理其自願提繳部分停止提繳。
4128 勞工自提部分逾期未繳之處理
Q:勞工自願提繳部分如逾期未繳,如何處理?
A:自願提繳部分如係因勞工個人原因而逾期未繳納,則視為停止提繳。
4129 勞工自提部分如何繳納
Q:勞工自願提繳之退休金,應如何繳納?
A: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應由雇主向其收取後,連同雇主負擔部分,一併向勞保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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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0 兩份工作
4131 兩份工作可否分別選新、舊制
Q:勞工有兩份工作,是否可分別選新、舊制?
A:在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前,勞工同時間受僱於二個以上雇主時,可以分別選擇適用新舊制退休金制度。但於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後再受僱工作者,則一律適用新制。
4132 兩份工作是否可分別選個人專戶、年金保險
Q:勞工同時期受僱於不同雇主,其適用之退休金制度可否不同?
A:可以。勞退新制實施後有二份以上工作之勞工,不同之雇主應依勞工適用之退休金規定,為其提繳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
4133 兩份工作個人退休金專戶如何計算
Q:勞工如果有兩份工作,其個人退休金專戶如何計算?
A:按所謂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係指每一個別勞工於勞保局將有一個專屬其退休金計帳之個人帳戶(以每一勞工之姓名、身分證號及出生日期為帳號),其每段工作期間之雇主所為其提繳之退休金,都會計入該個人專屬之帳戶。勞工同段期間如同時從事兩份工作,且均為勞基法適用對象者,則其兩份工作之雇主均應為其提繳退休金,則其同段期間將有兩筆退休金提繳存入其個人退休金專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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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0 相關提繳問題
4141 產假期間仍否繼續提繳退休金
Q:女性勞工產假期間,雇主是否仍繼續為其提繳退休金?
A:女性勞工在產假期間應依勞基法第50條規定發給工資,並應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提繳退休金。
4142 新制之退休金可否由勞資雙方協議由薪資中扣除提繳費
Q:新制之退休金,可否由勞資雙方協議由薪資中扣除提繳?
A:勞工退休金係法定雇主應為所僱用勞工負擔退休金之義務,與雇主應為勞工負擔之勞、健保費相同,不可由勞工薪資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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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 新制工作年資計算
4210 工作年資計算
4211 新制工作年資之計算
Q:工作年資如何計算?
A:工作年資係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為準,而實際提繳退休金之年資,以有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1個月只要提繳1天即算1個月;如1個月有二份工作分別提繳,亦僅算1個月。
4212 結清舊制年資可否併入新制工作年資
Q:勞工與雇主結清舊制之退休金,移入勞保局後工作年資如何計算?
A:勞工如將舊制結清之退休金「全額」移入勞退新制之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者,其舊制所採計之工作年資,始得併計為新制之工作年資。
4213 年金保險轉入可否併計工作年資
Q:勞工先參加年金保險,後來改提繳個人退休金,其工作年資如何計算?
A:勞工將年金保險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全額移撥至個人退休金專戶者,其工作年資始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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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勞工退休金請領
5100 勞工退休金之請領
5110 請領要件及方式
5111 何時可請領
Q:勞工退休金何時可請領?
A:勞工年滿60歲得請領勞退新制之退休金。
5112 請領方式
Q:勞工退休金之請領方式為何?
A: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未滿15年者,一次請領勞工退休金。
勞工年滿60歲,工作年資滿15年以上者,請領月退休金。
5113 工作年資如何計算
Q:勞退新制年資如何計算?
A:勞退新制之工作年資以實際提繳退休金之月數計算。即1個月只要提繳1日即算1個月。
5114 勞工年滿 60歲繼續工作可否申請
Q:新制年滿60歲即可申請退休金,惟若仍在原單位繼續在職(未退職)是否也可申請新制退休金嗎?
A:選擇新制之勞工年滿60歲,無論退休與否皆可領取退休金。
5115 原領月退休金可否改領一次退休金
Q:年滿60歲之勞工,申領退休金,如先以月退休金方式申請,於領取一段時日後,能否更改為一次提領?
A:不行。因請領月退休金已依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利率等基礎計算出每季所領之金額,與一次退休金計算基礎不同,故不得更改。
5116 未滿60歲可否提前領取
Q:勞工工作年資已滿15年未滿60歲,可否提前領取退休金?
A:不行。勞工工作年資雖已滿15年,惟年齡仍須滿60歲,才可請領退休金。
5117 自願提繳部份可否提前領
Q:自願提繳部份之退休金是否可在未滿60歲前提領?
A:不論自願提繳或雇主提繳之退休金均須於勞工年滿60歲始得請領。
5118 勞工死亡由何人於何時申請
Q:勞工死亡,其已提繳之退休金如何處理?
A:勞工死亡,其退休金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提出請領。應於勞工死亡之日起5年內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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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請領手續
5211 申請須單位蓋章嗎
Q:請領新制勞工退休金,是否一定要透過單位加蓋印鑑始可申請?
A:不需要。勞工請領新制退休金,由勞工個人填表、簽章直接向勞保局申請即可。
5212 申請應備書件為何
Q:申請勞工退休金應備申請書件為何?
A:勞工應填寫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並檢附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或戶籍謄本,及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簿影本。
5213 勞工死亡,遺屬申請時應備書件
Q:勞工死亡,遺屬應如何辦理請領退休金?
A:1.填寫勞工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之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2.遺屬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簿影本。
3.檢具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4.若遺屬與勞工非同一戶籍者,應同時提出各該戶籍謄本。
5.遺屬為養子女時,並需載收養及登記日期。
6.同一順序之遺屬有2人以上時,應共同具名簽章;
7.遺屬如係未成年者,申請書應由法定代理人(監護人)簽章。
5214 遺囑指定請領人申請時應備書件
Q:勞工死亡,遺囑指定請領人應如何辦理請領退休金?
A:1.填寫勞工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之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
2.指定請領人本人名義之金融機構存簿影本。
3.檢具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或死亡診斷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宣告判決書。
4.請領人與勞工非同一戶籍者,檢附其證明身分關係之相關戶籍謄本。
5.遺囑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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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0 退休金之計算
5311 一次退休金如何計算
Q:勞工請領一次退休金之金額如何計算?
A:一次請領者,係領取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本金以核定時實際提繳至個人專戶之金額為準,其後之提繳金額,無息核發請領人。
5312 月退休金如何計算
Q:勞工請領月退休金之金額如何計算?
A:月退休金係將個人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先提繳一定金額購買延壽年金保險,再依據年金生命表,以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得出勞工可領月退休金之期數及金額,按季發給。(一定金額,由勞委會研擬中)
5313 領月退休金期間死亡退休金如何計算
Q:勞工已領取月退休金期間死亡,遺屬可領退休金如何計算?
A:勞工已領取月退休金,於未屆平均餘命前死亡者,由其遺屬或指定請領人領回其個人退休金專戶結算賸餘金額。
5314 最低保證收益率
Q:最低保證收益率(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為何?
A:勞工退休金運用收益,不得低於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由開始提繳之日起至依法領取退休金之日止期間之平均每年之年收益率,不得低於此一期間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之平均數。
前項所稱當地銀行2年定期存款利率,為依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華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央信託局股份有限公司等七家行庫每月第1個營業日牌告2年期小額定期存款之固定利率,計算之平均年利率。
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應每月公告當月之最低保證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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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00 已領退休金仍在(再)工作提繳退休金
5401 領月退後再工作其提繳及領取退休金疑義
Q:勞工申領月退休金後,再受僱工作,雇主是否須為勞工提繳退休金?何時可再申請?
A:勞工於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雇主仍應為勞工提繳退休金至個人專戶,其提繳退休金之工作年資重新計算,惟再領取前項提繳退休金之次數,1年以1次為限。
5402 領一次退休金再就業後何時可領退休金
Q:勞工滿60歲已領一次退休金,再就業後,何時可再領取新制退休金?
A:滿60歲勞工已領退休金,繼續工作提繳之退休金,勞工若再領取,一年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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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答客問-綜合篇 下載
四、如何選擇新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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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勞工退休金條例暨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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